商標續展-商標續展是有使用時間限制的,注冊商標有效期滿后需要繼續使用的,應當在期滿前的6個月內申請續展注冊。在此期間未能提出申請的,還有6個月的寬展期。寬展期內仍未提出申請的,期滿后商標局將予以注銷。
申請續展注冊商標可委托國家認可的商標代理機構辦理。應提交:
(1)商標續展注冊申請書、商標代理委托書——事務所制作;
(2)申請人的身份證或營業執照復印件、注冊證復印件——申請人提供;
(3)公司名稱或地址發生變更的,還需提供工商局出具的變更證明原件
注冊商標有效期滿,需要繼續使用的,商標注冊人應當在期滿前十二個月內按照規定辦理續展手續;在此期間未能辦理的,可以給予六個月的寬展期。每次續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,自該商標上一屆有效期滿次日起計算。期滿未辦理續展手續的,注銷其注冊商標。商標局應當對續展注冊的商標予以公告。推薦閱讀:轉讓商標