什么情況會構成商標侵權?南京商標撤三答辯
發(fā)布時間:2021-08-16 作者:南京一元商標事務所有限公司2008年,餓了么橫空出世,徹底改變了干飯人的進餐模式,讓美食不再有距離。餓了么不僅成就了干飯人,還促生了一個新的職業(yè),外賣員,連接商家與干飯人之間的橋梁。南京商標撤三答辯
“餓了么”平臺提供網絡訂餐、配送等服務,騎手穿戴或使用以藍色為底色、標注有“餓了么”商標(注冊于35類市場營銷和39類快遞等服務)的統(tǒng)一風格的頭盔、工服、送餐箱等裝備進行配送。
依規(guī)定,“餓了么”騎手在工作期間必須配備由“餓了么”公司提供的裝備。騎手可通過官網購買上述裝備。餓了么公司發(fā)現(xiàn)有網店在未經授權的情況下,售賣有“餓了么”商標的藍色裝備。南京商標撤三答辯
餓了么認為網店名稱、銷售假裝備等行為構成商標侵權及不正當競爭。網店認為,餓了么的商標是服務商標,與被控侵權標志非同一領域,故不構成商標侵權。另外,購買涉案商品的只能是“餓了么”騎手或代理商,與原告非競爭關系,未對原告造成損失,因此不構成不正當競爭。
法院判定
01關于網店使用“餓店”作為店鋪名稱,并且使用了“餓了么”的商標以及logo進行宣傳,容易造成大眾混淆,構成了商標侵權。
02關于銷售騎手物料等行為,法院認為騎手衣服等,在其他領域也可使用,與“餓了么”的商標類別不屬于同一范疇,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。南京商標撤三答辯
商標未經商標權人許可,在提供相同或類似服務的過程中使用,有可能破壞商標識別來源的功能。被告銷售假冒經營物料,但未對原告涉案商標識別來源的功能造成破壞,因此不構成商標侵權。